中国进一步吸引外资和扩大服务业开放宣布了最新的落实举措。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2021年版负面清单同时废止。
时隔3年更新的2024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其变化是删去了制造业领域仅剩的2项限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凡对南都记者表示,此次在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清零”后,下一步开放的重点和难点和服务业,今年服务业开放的重点是电信、医疗等领域。
继今年4月的增值电信开放试点工作后,医疗领域开放也迎来了新动作。同一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公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引进外资促进我国医疗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其中明确,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
生物技术领域开放兼顾安全有序和投资自由
此次三部门公布的《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文日期是2024年9月7日),具体是在生物技术和独资医院两个领域进行试点。
该通知提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
南都记者注意到,上述生物技术领域开放试点均在自贸试验区/港。实际上,改革开放、先行先试是自贸试验区/港的重要功能,相较全国其他地区一般会有更高的开放程度,也为后续的开放积累经验。崔凡对南都记者分析,服务业的开放非常必要,但也存在一些难点。例如,目前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是禁止外资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的,这是考虑到了生物安全等因素,但是在这一领域,中外技术交流的需求客观存在,存在互利合作的空间。所以,该通知提出我国开始允许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此类业务,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
崔凡认为,相应地,这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药品临床试验(含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药品注册上市、药品生产、伦理审查等监管措施,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做到投资自由便利。
北上广深等9省市可试点设外商独资医院
另一项备受关注的医疗领域开放试点是在独资医院领域,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该通知提出,试点地区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服务;同时,要加强部门间会商,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试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及时识别、有效防范风险,扎实推进生物技术和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清零,不是“一放了之、只放不管”
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包括全国版31条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版27条。此次公布的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其变化是全国版里删除了制造业领域仅剩的2条限制措施,一是“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二是“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本次修订后,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压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取消。
崔凡认为,以出版方面的准入限制为例,如果采取内外一致的监管,通过行业标准的监管,基本上是能达到监管目标的。而且2021年自贸试验区版的制造业准入限制已率先“清零”,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因此接下来的落实也会较容易。
“新形势下,出台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国内市场良性竞争;也将为跨国公司在中国发展提供更广阔空间,促进国际合作、互利共赢。”9月8日刊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介绍,近年来,我国不断放宽外资准入,2017年至2021年连续五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金融业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
上述负责人指出,制造业是我国开放最早的领域,也是市场竞争最充分、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最紧密的领域。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充分彰显了我国扩大国际合作的积极意愿和支持经济全球化的鲜明态度。我国将依托自身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支持中外企业交流合作,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对于新开放领域,如何在开放的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已建立较为规范成熟的行业监管制度,未来将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而不是“一放了之、只放不管”。外商来华投资新开放领域项目,需与内资同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等。我们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扩大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9月8日国家发改委刊发的一篇专家解读文章认为,2024年版负面清单有助于形成积极吸引外资的政策合力。近期,我国政府围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在强化要素保障、维护公平竞争、便利人员流动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次通过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与上述各项政策共同构建了覆盖外资企业投资活动“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政策体系。
正研究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重点增加服务业条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崔凡对南都记者说,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清零之后,下一步开放的重点是服务业,这也是开放的难点。服务业的开放既包括跨境服务贸易的开放,也包括对服务业外商投资的进一步开放。
这些领域的开放目前都在进行一些探索。崔凡举例说,在跨境服务贸易开放方面,今年3月22日公布的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将成为今后跨境服务贸易开放的主要抓手;在外商投资服务业开放方面,今年主要是进行开放的试点。例如,在电信领域,今年4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我国将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率先开展试点,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业务外资股比限制;此次9月8日商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也是一个重要的举措。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与民生福祉息息相关,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将有助于提升服务业多元化供给能力。”前述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努力实现外资不仅可以“进得来”,而且能够“发展好”:一方面,我们将创新方式放宽服务业外资准入。今年以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增值电信等领域启动了开放试点工作。后续,将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平台建设,扎实开展相关领域开放试点工作。另一方面,我们将持续优化外资促进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重点方向之一就是继续增加服务业条目,引导更多外资投向服务业领域。”
9月8日刊发的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提到了落实工作的考虑: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地方,加强新开放举措宣介力度,同时通过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密切跟踪了解实施效果,确保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管理,切实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实现用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的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让更多跨国公司分享投资中国机遇,让更多外资企业安心在中国长期经营发展。
采写:南都记者陈秋圆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