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监会1月28日发布的消息,证监会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第一项措施自1月29日起施行,第二项措施自3月18日起施行。
同时,沪深交易所、中证金融发布了相应的业务通知。业内专家表示,此次融券规则调整强调以投资者为本,重点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限售股出借等问题,一方面,阶段性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将更好地稳定投资者预期,严防通过限售股出借变相违规减持等行为;另一方面,转融券效率降低,适当制约机构运用工具的优势,有利于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采取两项针对性措施调整转融券机制
据介绍,本次主要采取两项针对性措施调整转融券机制,体现出以下两大监管意图:
突出公平合理,降低融券效率,制约机构在信息、工具运用方面的优势,给各类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消化市场信息,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突出从严监管,阶段性限制所有限售股出借,进一步加强对限售股融券监管,同时,坚决打击借融券之名行绕道减持、套现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调整并不改变两融制度的基本框架,旨在保持制度的透明度、稳定性、可预期性。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在总结前期优化融券机制安排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作出的安排;同时将转融通约定申报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是机制的一次微调,但有助于建立更公平的市场环境。
上述专家进一步解释称,此前,投资者使用约定申报出借,出借的证券盘中可以实时到达证券公司,供融券投资者实时卖出,本次将转融通约定申报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后,可降低融券效率。特别是,前一日的出借信息通过交易所和中证金融网站公开,次一日起才可以用于融券的制度新安排,能够给予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判断市场信息。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强化监管,把制度的公平性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总结评估运行效果,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
日前召开的证监会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从维护市场公平性出发,系统梳理评估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安排,重点完善发行定价、量化交易、融券等监管规则,旗帜鲜明地体现优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券商人士看来,证监会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召开后,融券规则随即优化调整,既是充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也释放出了当前“稳市场、稳信心”突出加快落实、争取尽早见效的信号。
2023年10月,证监会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股份,并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新规实施以来,不少证券公司对两融业务进行合同修订,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防止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风险。近期,广发证券、中信建投(601066)、山西证券对融券业务细则进行了调整,禁止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用于偿还融券负债。
据证监会介绍,新规实施后,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近四成。此外,新规发布后存在高管战略投资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发生出借。
在券商人士看来,证监会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召开后,融券规则随即优化调整,既是充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也释放出了当前“稳市场、稳信心”突出加快落实、争取尽早见效的信号。
2023年10月,证监会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股份,并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新规实施以来,不少证券公司对两融业务进行合同修订,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防止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风险。近期,广发证券、中信建投、山西证券对融券业务细则进行了调整,禁止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用于偿还融券负债。
据证监会介绍,新规实施后,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近四成。此外,新规发布后存在高管战略投资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发生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