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1月16日从证监会官网获悉,东兴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证券三家券商同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受罚原因均为作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等情况。
来源:证监会官网
三家券商收警示函
因存在未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等情况,三家券商收警示函。
具体来看,据证监会公告,东兴证券存在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未在2019年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相关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当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基本情况与处理结果,未定期跟踪及披露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等情形。
中金公司存在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未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相关重大事项等情形。
国泰君安存在未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等情形。
证监会认为,上述三家公司均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另据证监会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其森采取出具警示函及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财务核算方面均存在问题,包括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及相关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资产被查封未履行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披露义务,应付利息计提不充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不准确。
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愈发重要
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被称为证券市场的“看门人”。注册制实施以来,监管部门对中介机构责任进一步压严压实。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4年开年以来,证监会、交易所、地方证监局向券商或相关从业人员合计开出逾20张“罚单”,指向“业绩变脸”、擅自修改招股书、业务核查不到位等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中介机构应秉承公正客观的原则,发挥第一“看门人”的角色,勤勉尽责,严把项目质地,为资本市场行稳致远做出应有的贡献。
华东地区某券商投行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在全面注册制下,中介机构特别是证券公司,作为专业核查验证的首道防线,其承担的“看门人”职责愈发重要,需要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审查和判断。
“目前的‘严监管’态势是注册制下强化市场约束及法治约束的发展结果,有利于引导发行人、中介机构依法依规申请IPO,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建立更规范的市场秩序。”上述华东地区券商投行人士表示。